結婚註冊、律師證婚

毋須到政府婚姻登記處輪籌,律師代辦婚姻註冊手續

結婚註冊或辦理婚姻登記,亦毋須到政府婚姻登記處輪籌,可以選擇由婚姻監禮人的律師代辦婚姻冊手續。

自選時間、地點,例如在律師行結婚。提供一站式的證婚、婚姻登記、行禮、簽署結婚證書的服務。

  • 律師全程辦理婚姻登記手續
  • 律師簽發香港結婚證
  • 在酒樓、酒店宴會:九龍及新界(鐵路站沿線) 證婚婚姻登記/婚禮
  • 提供粵語、英語及普通話證婚服務
內地/大陸人士來港辦理婚姻註冊

登記所需文件及資料

律師行登記,簽交擬結婚通知書當日:

  • 港澳通行證
  • 常住戶口簿
  • 父母親姓名
  • 居住地址、職稱
  • 如曾於內地辦理離婚手續,須提交離婚證或民事判決書

結婚當日:內地人士進入香港境內之入境簽注文件,港澳通行證。

敬請致電查詢 9346 0076 或 WhatsApp 9024 88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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